实验动物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0-20浏览次数:259

为了加强实验动物中心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运行效率,更好地为科研教育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1.任何人不得私自将仪器设备借给外人使用。如属工作需要必须事先请示管理人员,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借到外面,并遵守本办法规定,按操作要求进行。第一次使用者必须有管理人员在场指导。

2.使用仪器设备必须按操作要求进行。

(1)操作前认真查阅仪器操作说明和使用注意事项。

(2)检查仪器运行是否正常,并在仪器使用本上登记,记录仪器运行状况、使用时间等。使用人发现问题,须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

(4)仪器一旦在运行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在使用本上写明情况并报告管理人员。

(5)管理人员根据仪器出现问题的程度,有权暂停使用,在此期间任何人不得随意强行使用。

(6)管理人员将有关情况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经同意后,管理人员负责联系修理事宜。

(7)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或发生事故的情况,视其损坏程度和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处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罚款等处分。

(8)任何人有义务制止违反规章的操作。

(9)维护公共卫生、保持清洁,保证仪器的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