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维持屏障环境的生物洁净度,保障实验动物的健康品质。
2 依据: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2号,1988),《动物饲养设施条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2001)。
3 操作规程
3.1 进入屏障系统的耐高温高压物品,必须经高温高压灭菌,并确认灭菌指示剂达到安全后使用。
3.2 由于物品的体积、性质或为了满足实验研究的需要,不能高温高压灭菌的物品,使用前必须用消毒液擦拭消毒;进入屏障系统的物品还必须经风淋或传递窗,紫外照射灭菌后使用。
3.3 按物品的性质(固体、饲料、饮用水),分别进行3种程序的高温高压灭菌。
3.4 屏障系统内灭菌的笼具、饮用水、饲料等周转消耗物品,存放时间不能超过2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