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依据: AVMA(American Veterinary Medical Association). 1993. Reportofthe AVMA panel on euthanasia. J. Am. Vet. Med. Assoc.202(2):229-249.
3 实施动物安乐死术的管理
3.1 采用可迅速引起动物意识丧失而死亡的方法并毫无痛苦或疼痛地处死动物地手段。
3.2 安乐死是在研究方案结束时,或在用镇痛剂、镇静剂或其它措施无效时作为解除动物疼痛或痛苦的一种手段。
3.3 动物安乐死术必须有对有关动物种类所用的方法熟练的人员来实施,并必须以专业的抱有同情性的态度进行操作。
3.4 供安乐死术的具体药物和方法的选用,必须依照有关动物和研究方案的目标而定。
3.5 在不影响研究方案的前提下,应注意化学方法优于物理学法。
3.6 必须在解剖室、手术室、功能实验室或指定的其它地点实施动物安乐死术;在实施动物安乐死术时,其它动物不应在场。
4 动物安乐死术的方法
4.1 化学学方法
4.1.1 吸入法: 动物吸入二氧化碳气体后致死。适用于大、小鼠或类似的小动物。
4.1.2 非吸入法: 肌肉注射10-25mg/kg盐酸氯胺酮,动物安定后,在心脏内或静脉内注射过量的戊巴比妥。适用于实验犬、猴等大动物。
4.2 物理学方法 当用其它方法不能得到所需的资料时,可使用物理学方法。
4.2.1 颈椎脱臼法:在颅骨基部的后侧与脊椎两处,施加压力,使头颅和脑一起与脊髓分离。适用于大、小鼠或类似的小动物。
4.2.2 断头法(不推荐): 用专用的机械从动物的头颈部快速铡下,使动物迅速致死。适用于大、小鼠或类似的小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