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动物废弃物及其尸体的处理规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0-20浏览次数:5771

 1 目的:避免环境受生物有害性物质的污染,保护人员安全,维护动物福利,尽量减少可影响科研成果的各种可变因素。

2 依据:Guide for the Care and Use of Laboratory Animals (National Academy Press Washington D.C. 1996), 《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定(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16号,1993),《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财字令第545号,2001)

3 动物废弃物的处理管理

3.1  每次清除出来的污秽垫料,必须用专用塑料袋包装,放置指定地点,由持有许可证的商业性废物处置机构集中焚烧。

3.2  有害性废物必须经121℃、30分钟高温高压灭菌后,用专用塑料袋包装,放置指定地点,由持有许可证的商业性废物处置机构集中焚烧。

3.3  进行动物实验而产生的生物废料,应放置专门标记的容器,按职业保健和安全性原则处置。

1 动物尸体的处理管理

4.1 常规性动物实验结束后的动物尸体,必须用塑料袋包装,放置专门标记的冰柜,由持有许可证的商业性废物处置机构集中焚烧处理。

4.2 感染性的动物尸体,必须用塑料袋包装,放置专门标记的冰柜,并尽快通知持有许可证的商业性废物处置机构,及时焚烧处理。

4.3  每次投入动物尸体后,须及时关好冰箱门,并注意保持周围环境整洁。

4.4 每次在清理动物尸体后,应关闭冰柜电源,清除冰箱内的冰霜,并用温水擦拭清洁冰柜,拖拭消毒周围地面,30分钟后重新启动冰柜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