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药学院第四届伦理委员会职责及名单

发布者:陶林琳发布时间:2018-10-30浏览次数:409

实验动物饲养、使用过程中,执行动物保护、动物福利、动物伦理三原则,兼顾人类与动物的利益,善待动物,特制订本职责。

一、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职责

 1、积极宣讲保护、善待动物的理念和意义。

 2、按照动物福利、动物保护、动物伦理三原则提出改进动物饲养环境设施的建议,提出改进动物实验操作的建议。

 3、审查本单位有关实验动物的引进和实验计划是否符合“三原则”要求。

 4、检查和监督动物饲养、动物运输、动物实验过程中行为是否符合“三原则”要求。

 5、组织从事动物实验的人员学习、交流实验经验,提高实验操作技能,减轻受试动物痛苦。


二、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主任职责

 1、全面负责委员会各项工作,制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动物福利、动物保护、动物伦理三原则提出改进动物饲养环境设施的建议,提出改进动物实验操作的建议。

 3、审查本单位有关实验动物的引进和实验计划是否符合“三原则”要求。

 4、检查和监督动物饲养、动物运输、动物实验过程中行为是否符合“三原则”要求。


三、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副主任职责

 1、当主任外出时,代替主任主管一切工作。

 2、制订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动物饲养、管理人员、动物实验人员学习交流饲养经验,以及提高和完善实验操作技能,减轻受试动物痛苦。

 4、对日常动物饲养、动物运输、动物试验及环境与笼具设施按照“三原则”要求进行检查和监督。

 5、对执行或违反“三原则”的人员实施奖惩措施。


四、实验动物伦理福利保护委员会组员职责

 1、积极宣讲保护、善待动物的理念和意义。审核各项实验计划。

 2、检查和监督日常动物饲养、动物运输、动物实验过程中行为是否符合“三原则”要求。

 3、组织动物实验人员学习交流经验,以及提高完善实验操作技能,减轻受试动物痛苦。

 4、对本单位有关实验动物的引进和实验计划是否符合“三原则”要求提出建议。

  


五、实验动物伦理福利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

姓名

工 作 单 位

职务

周文江

复旦大学药学院

主委

程能能

复旦大学药学院

委员

李 聪

复旦大学药学院

委员

余科

复旦大学药学院

委员

张周

中科院

上海药物研究所

委员

刘莉

复旦大学

留学生工作处

委员

章蕴毅

复旦大学药学院

委员

陶林琳

复旦大学药学院

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