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药学院实验动物中心使用须知(必读)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0-27浏览次数:1132

特别声明:我动物实验中心平台设施属于动物生物安全一级(ABSL-1),不具备开展感染性动物实验研究的条件,严禁任何课题组在内开展感染性和具有潜在感染风险的动物实验或有关操作!

第一部分 实验人员的出入

1.   动物中心平台实行门禁卡制度,全天候开放。

2.   实验人员每次进入动物实验室须如实登记。

3.   为控制出入次数,减少污染机会,实验人员进入前应做好充分准备,避免因忘记携带物品、接听电话等原因反复出入。

4.   双休日、国定节假日、寒暑假期间,动物中心安排工作人员值班,值班时间:8:00-15:30

5.   原则上实验人员应当在白天开展动物实验,夜间给予实验动物充分休息和自由活动时间。课题组确实因实验需要,在夜间进入或滞留实验室的,请自觉遵守实验室规范,保持安静,勿打扰其它动物,爱护仪器设施,保持实验室整洁。

6.   原则上每个动物实验项目限入2名实验人员,不得随意将与实验无关人员带入。因集中手术、采集样本等实验需要,单个项目一次性进入3名或3名以上实验人员的,需提前至少1个工作日告知动物中心日常事务管理办公室(220室),便于中心提前安排实验用具、场地及足够的隔离服、拖鞋等。 

第二部分 动物的出入

1.   所有入驻动物必须经动物中心专人验收,并按规定程序传入对应饲养实验区域、安置笼位,悬挂标牌。

2.   严禁实验人员擅自携带动物进入实验室,违反者将被取消入驻实验资格,并作为生物安全事故上报课题组和所属单位,如影响其他课题组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还将追究该课题组责任。

3.   课题组委托中心代购的实验动物,送达后中心将先行查验有关文件,并按事先约定直接安置或通知课题组实验人员验收、领用。

4.   课题组如需自行购买动物入驻或从其他实验动物机构转入实验动物(仅限无商品化供应的特殊品种品系),必须事先提出申请,获准后才可操作,自购动物应由供应商或承运方直接送达动物实验大楼,所有文件资料应随同动物一起交由中心专人查验,且在课题组人员到场情况下,通过验收后动物方可传入。

5.   课题组如需变更实验动物使用人(转让给其它课题组或本课题组内的其他实验人员),必须事先告知动物饲养员,同时在标牌上注明新的使用人姓名。

6.   饲养的实验动物一经取出,原则上不得返回原饲养区域。因某些特殊实验无法在屏障系统中完成需要将动物取出,但操作完成后仍要中心继续饲养该批次动物的,必须事先提出申请,获准后才可操作,平台将在不影响其它动物的前提下提供过渡区域用于此类动物的饲养实验。 

第三部分 物品的出入

1.   与实验无关的物品一律不得携入动物实验室。

2.   实验人员可自行带入实验所需的小型器械和常规药品,如需进入屏障设施,应遵循屏障设施的规定,将器械和药品(需暴露物品表面)从传递窗经消毒后传递入内,不得随身携带进入。

3.   细胞株等活性物质必须妥善包装后经传递窗表面消毒进入屏障设施。

4.   如需带入有毒有害物质,应事先至日常事务管理办公室(220室)登记备案。

5.   如需将实验仪器设备放入动物实验室使用,应提前至少1个工作日至日常事务管理办公室(220室)申请并备案,获得批准后由动物实验室安排专人进行仪器设备的消毒、传入和放置到位,使用过程中课题组应自行妥善保管该仪器设备,仪器设备搬出时应事先告知日常事务管理办公室(220室)进行注销。

第四部分 动物实验管理通则

1.   我动物实验中心平台设施属于动物生物安全一级(ABSL-1),不具备开展感染性动物实验研究的条件,严禁任何课题组在内开展感染性和具有潜在感染风险的动物实验或有关操作。

2.   如需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开展动物实验,课题组需在使用申请中如实申报,并按国家、学校对该物质的管理规定和入驻时的约定对该实验物质进行正确处理和使用。

3.   笼卡是识别课题组动物的重要标识,实验人员应确保笼卡完整、真实,不得擅自损坏、取下、替换笼卡或涂改笼卡内容,如不慎遗失笼卡应及时申请补全,没有笼卡的动物将被作为无主动物处理。

4.   课题组应根据实验需要和实验动物国家标准规定合理设置饲养密度(每笼动物数),不得以各种理由随意提高饲养密度,执意违规进行高密度饲养者将因违反动物福利被取消实验资格,由此导致的后果包括后继伦理审查无法通过等,责任由课题组承担。

5.   入驻课题组的笼位由动物中心安排,课题组不得擅自改变饲养笼位置,课题组如违反此规定,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动物丢失、弄错等后果,如影响其他课题组正常实验,还需承担相应责任。

6.   动物实验操作只能在规定的实验区域(实验观察室)或课题组动物所在饲养室内进行,严禁将动物挪到非本课题组所在的饲养室开展实验。

7.   实验人员在结束实验后需检查笼子是否盖/锁好,防止动物出逃。工作人员一旦抓到出逃动物将作无主处理。

8.   爱护实验室设施设备,遵照设施设备使用说明正常使用,不得随意挪动、拆卸、敲打。

9.   实验处理完毕后,须及时清理实验室、手术台、工作台、超净台等。

10.  实验室内不得饮食、喧哗。

11.  屏障系统中不得使用手机,不得使用与实验无关的电子设备。

12.  进入屏障必须按规定穿着隔离服、戴口罩、手套,从人员通道按规定流程进出。

13.  严禁从人员出口逆向进入屏障、从人员进入通道逆向离开。

14.  屏障内不得脱下实验服、口罩、手套,一旦发生破损需立刻更换。

15.  屏障内随手关门,不得同时开启实验室入口门(通向清洁走廊)和出口门(通向亚清洁走廊),不得同时开启污物缓冲间内门(通向亚清洁走廊)和外门(通向屏障外),不得同时开启更衣室前、后门。

16.  所有不耐高压灭菌的实验物品必须经传递窗送入,并遵循传递流程做好登记和表面消毒,不得随身带入屏障。

第五部分 繁殖实验须知

1.   如需开展繁殖实验的课题组,必须在入驻前如实申报繁殖计划,进行笼位核算,获准入驻后,必须将总笼位数控制在核算的范围内,以确保其他课题组的正常入驻。

2.   1雄:2雌及以上配种的,母鼠必须单笼饲养待产和哺乳,直至幼鼠断奶。

3.   幼鼠断奶后应及时和母鼠分开,并按性别分笼饲养,且饲养密度不得超过中心的规定。